谈文字狱
《秉烛后谈》·周作人
不久以前我曾说过,人类虽是从动物进化来的,但他也有禽兽不如的几种恶习,如卖买淫及思想文字狱等。在野蛮时代,犯了禁忌的人如不伏冥诛亦难逃世法,这已非禽兽所有事,多少有点离奇了,不过那时是集团生活时代,思想差不多是统一的,所以这不成为问题,一直要到个人化渐发达,正统与异端显然分立,思想文字狱乃为人所注意,因此这时代自然不会很早的了。现在没有这些工夫去翻书,只就我们记得的来讲,则孔子杀少正卯可以说是以思想杀人的较早的一例,而杨恽之狱则是以文字杀人的例。据《孔子家语》说: “孔子为鲁司寇,摄行相事。于是朝政七日而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之于两观之下,尸于朝三日。子贡进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今夫子为政而始诛之,或者为失乎。孔子曰,居,吾语以汝其故。天下有大恶者五,而窃盗不与焉。一曰心逆而险,二曰行僻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免君子之诛,而少正卯皆兼有之。”这件事或者如朱晦庵所疑并非事实亦未可知,但总之是儒教徒的一种理想,所以后来一直脍炙人口,文人提到异己者便想加以两观之诛,可以知矣。杨子幼的《报孙会宗书》因为收在古文选本里,知道的人很多,(《文选》虽也有,恐怕看的少了,)就成为古代文字狱的代表。就事论事,这两案是同样的冤枉,同样的暴虐,若其影响及于世道人心者则自以前者为甚。盖普通以文字杀人的文字狱其罪名大都是诽谤,虽然犯上作乱,大逆不道,加上好些好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