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劝酒
《秉烛后谈》·周作人
因为收罗同乡人著作,得见兰亭陈廷灿的《邮余闲记》初二集各二卷,初集系抄本,二集木刻本,有康熙乙亥年序,大约可以知道著书的时日。陈君的思想多古旧,特别是关于女人的,如初集卷上云: “人皆知妇女不可烧香看戏,余意并不宜探望亲戚及喜事宴会,即久住娘家亦非美事,归宁不可过三日,斯为得之。”但是卷下有关于饮酒的一节,却颇有意思: 陈君没有说到豁拳,所反对的只是劝酒,大约如干杯之类。主与客互酬,本是合理的事,但当有律度,要尽量却也不可太过量,到了酩酊酕醄,淋漓几席,那就出了限度,不是敬客而是以窘人为快了。这里的意思似乎并不以酒为坏东西,乃因为酒醉是苦事的缘故吧。酒既是敬客的好东西,希望客人多喝,本来可以说是主人的好意,可是又要他们多喝以至于醉而难受,则好意即转为恶意了。凡事过度就会难受,不必一定是喝酒至醉,即吃饭过饱也是如此。我曾听过一件故事,前清有一位孝子是做知府者,每逢老太太用饭,站在旁边侍候着,老太太吃完一碗就够了,必定请求加餐,不听时便跪求,非允许添饭决不起来。老太太没法只好屈服,却恳求媳妇道,请你告诉老爷不要再孝了,我实在是受不住了。强劝喝酒的主人大有如此情形,客人也苦于受不住,却是无处告诉。先君是酒量很好的人,但是痛恨人家的强劝,祖母方面的一位表叔最喜劝酒,先君遇见他劝时就绝对不饮,尝训示云,对此等人只有一法,即任其满酾,就是流溢桌上也决不顾。此是昔者大将军对付石崇的方法,我虽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