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家訓 家傳誌表哀辭
《方苞集》·方苞
家訓 己亥四月示道希兄弟 《禮》「有百世不遷之宗」,以收族也。「有五世則遷之宗」,「親者屬也」。遭家震愆,今在金陵者,獨先君逸巢公後耳。詩人之述古公者,曰:「綿綿瓜瓞,民之初生。」言將絕而復屬也。故繼逸巢公者,於桐為小宗,而在金陵則世為大宗。宗子非有大過不廢,廢則以子承。無子,支子以序承。雖有貴者,別為小宗,不得主祭。自逸巢公以上,祖之宜世祀者五:始遷於桐者曰德益公,建文朝死節、配享正學先生祠者曰斷事公,德重於鄉者曰東谷公,起家為大夫者曰太僕公,始遷金陵者曰副使公。余親盡則祧。 古者,大功同財異宮。不異宮,不能各致養於其親;不同財,則戚屬而饑寒之不恤矣。桐俗,子壯則出分。先君始命余兄弟循《禮經》。憶亡妻與嫂有違言,先兄命之曰:「汝輩日十反唇,披發摶膺無害。但欲吾兄弟分居異財,終不可得耳。」 兄子道希幼羸,每疾,亡弟椒塗中夜抱持,圈豚行。弟早夭。兄常曰:「吾更生子,當以道希嗣,是弟所嘗抱持也。」今道希為宗子,以其弟道永嗣。余兄弟三人。兄子二人,一嗣椒塗。余一子道章,亦相與為三人。道章之生也,後先兄之卒凡五月,先兄猶及知其孕也。每曰:「異日汝子與吾子,相視如同生。」道章生年十一,以余罪,繫旗籍,與道希、道永不能生相養。其服之相為,宜從期。退之不云乎,「受命於元兄」,此可以義起也。 大功以上,同財同居,則共祀祖禰。異居皆祭於繼祖適子之家。適子雖貧,宅左右必別為三室。中室為龕四級,奠高、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