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五 墓誌銘(二)
《曝书亭集[标点本]》·朱彝尊
○奉政大夫提督福建學政按察司僉事山陽陸公墓誌銘 公姓陸氏,淮安山陽人,諱求可,字咸一,別字密庵,又字月湄。曾祖考某,祖考某,考某,妣某氏。 順治五年,以《禮記》舉江南鄉試。後七年,登史大成榜,賜進士出身。明年,除知裕州,三載報最,入為刑部員外郎,歷郎中。以按察司僉事提督福建學政,任滿稱職,應遷布政司參議,需次還。年六十有三,康熙十八年七月,以疾卒。兩遇覃恩,初授奉直大夫,再授奉政大夫。配某氏,某官某子,某官某孫,某官某曾孫。封宜人,後公十六年卒。又四年,與公合葬於某原。 公於事親,主愛敬其身,謂身誠而事親之道可盡。身也者,父母之身,子孫所從出也。能愛敬其身,而後能勤學,能勤學,而後所交皆敬身之士矣。於擇交,謂朋友之義,貴恕以處之,不當自居於薄。夫牆薄則壞,繒薄則裂,器薄則毀,酒薄則酸,未有薄而可久者。 於居官,謂君子所養。要令暴慢之氣不設於身體,必操切擊斷之意少,而平易中和之政多。理為事之本,事為理之用。臨事不為私意所動,所藉平日有居敬窮理之學然矣。 於學術,以主敬為先務,而本乎治心,言必述六經,多師以為師,而所宗者朱子,余錄其長,去其蔽。上自象山,下至陽明諸弟子,未嘗概事排擊,持論甚平。要其大旨在兼善天下,故施之於政而政舉,觀之於文而文化成。自騑州以後,恤郵丁,減鹽引,辟汙萊,清冤獄,正文體,絕請托,端士習,修祀典,力行教化,孜孜不少倦。蓋儒者講學之效見諸行事者,公有焉。公著《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