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学要略

《李叔同讲演集》·李叔同
我出家以来,在江浙一带,并不敢随便讲经或讲律,更不敢赴什么传戒的道场。其缘故是:因个人感觉着学力不足。 三年来,在闽南虽曾讲过些东西,自心总觉非常惭愧的。这次本寺诸位长老,再三地唤我来参加戒期胜会,情不可却,故今天来与诸位谈谈,但因时间匆促,未能预备,参考书又缺少,兼以个人精神衰弱,拟在此共讲三天。 一 今天先专为求援比丘戒者讲些律宗历史,他人旁听虽不能解,亦是种植善根之事。 为比丘者,应先了知戒律传入此土之因缘,及此土古今律宗盛衰之大概。 由东汉至曹魏之初,僧人无归戒之举,唯剃发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法时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为戒律之始。当是时,可算是真实传授比丘戒的开始。渐渐达至繁荣时期。 大部之广律,最初传来的是《十诵律》。翻译斯部律者,系姚秦时的鸠摩罗什法师。庐山净宗初祖远公法师亦竭力劝请赞扬。六朝时此律最盛于南方。 其次翻译的是《四分律》,时期和《十诵律》相去不远,但迟至隋朝乃有人弘扬提倡,至唐初乃大盛。 第三部是《僧祇律》,东晋时翻译的,六朝时北方稍有弘扬者。 刘宋时继《僧祇律》后有《五分律》,翻译斯律之人,即是译六十卷《华严经》者。文精而简,道宣律师甚赞,可惜罕有人弘扬。 至其后有《有部律》,乃唐代武则天时义净法师的译著。即是西藏一带最通行的律。当初义净法师在印度有二十余年的历史,博学强记,贯通律学精微,非印度之其他僧人所能及,实空前绝后的中国大律师。义净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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