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政府浅说
《师复文存》·师复
(1913年8月27日) 政府果为何等之物乎?果于吾人类有何等之利益乎?吾人饥则食,寒则衣,能耕织以自赡,能筑室以自安,能发明科学以增进社会之幸乐,无取乎政府之指挥也,亦无需乎政客之教训也。自有政府,乃设为种种法令以绳吾民,一举手,一投足,皆不能出此纲罗陷阱之中,而自由全失。世界之人类皆兄弟也,吾人本能互相亲爱,政府乃倡为爱国之论,教练行凶杀人之军队,以侵凌人国为义务,于是宇宙之间同胞互为仇敌,而和平全失。是故政府者,剥夺自由扰乱和平之毒物也。 政府果何自起乎?曰起于强权。野蛮之世,一二枭悍者自据部落,称为己有,奴役其被征服之人,复驱其人与他部落战,互为敌国,此国家之由来,政府之从出,自今思之,无价值已甚。彼时兽性未去,固无怪其有此,顾今则已由兽域而进于人境矣,以光天化日之人境,而留此兽域之产物,果何为者乎? 政客乃为之辩曰:政府之作用,将以为民御外侮,平争端,而非以凌人也。则诘之曰:凡政府皆不凌人,又安得有所谓外侮?必政府本为凌人之物,然后得借御侮之说以自饰。且即以御侮言之,两国相争,必有胜败,果胜者为能御外侮为良政府乎?则其能胜者必其能凌人者矣,今世之所谓列强皆是也。至于人民之争端,亦非政府所能平之也。夫政府所执之法律,不过集录社会固有之习惯而已(此为近世无政府大家克鲁泡特金之说)。使习惯而可敬守也,则已无所可争;既有争矣,又岂其固有之习惯所能平之者乎?争之根源固别有在,不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