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费与版税

《写作生涯回忆》·张恨水
说到版税,也许喜欢知道张恨水的人,对这个很感到兴趣。我对此,无所用其秘密,可以公开出来的。大概在中日战争以前,我的小说,都是卖版权的。最初是五元一千字(就说是今日大家最新的袁大头吧)。只有世界日晚报是例外,因为我是创办人之一,又是做过编辑和总编辑的,始终我是拿编辑费,而不拿稿费。所以《春明外史》《金粉世家》《斯人记》等等,□□□□□□□□□□大概逐年□□□□□,在二十五六年□□□的可卖十元千字。像《旅行杂志》的稿费,是五元千字,就保留版权。后来《旅行杂志》给我代卖出版权去,补足了八元或十元千字(这是吃亏的事,因为币制贬值了)。在上海成为“孤岛”时间,《水浒新传》是十五元二十元千字。而《水浒新传》还保留了版权。我不讳言,我所拿来的稿费,在国内是最高的一份。当然,这不可以拿外国稿费打比。 到了战争一起,币值稳不下来,稿费若冻结不动,那就是逐月减价。不过稿费是写一月拿一月,总是可以商量提高。若是卖出版权,钱到了手,不变成物资,也是搁一月少一月,搁一年少一年,钱拿到手,减一年之久,你想,那还有了钱吗?所以在币值不稳定的时候,出卖版权是最不合算的事,□□入川以后,人家要我写稿子,我第一点声明,就是不卖版权,至于稿费多少,却放到第二步说。不卖版权的稿子,稿费叫发表费。发表以后,彼此的交道,就算完了。这办法,大概都是对报纸杂志而言。若交给书商出版,就无所谓发表费了。普通出版书商和文人出书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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