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学校类

《(嘉靖)安溪县志》·林有年
《安溪县志》卷之四 学 校 类 学校,化原也。为教宜崇,为制宜广。故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示广也。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崇也。安溪虽当僻邑,而礼乐衣冠井井可观,噫!可以观化矣。作《学校志》。其目有三。 一、庙学 古人建国君民,必以教学为先。《诗》颂泮宫,《礼》先释菜。历代因庙建学,所以重报祀、育贤才,岂非为政者之首务乎!志《庙学》。 学宫 在县治东南。宋咸平四年,摄令尉宋文炳、主簿弭忠信始建,在县治西南隅。宣和六年,迁于县治之东。绍兴十二年,县令杨干始定今基,枕凤山,瞰龙津,笔架前峙,最为秀拔。元至正,毁于兵。国朝洪武六年,郡士蒋宗禧倡义重建。十四年,知县侯士举踵而成之。岁久蠹坏。正统十二年,知县路亨重建。成化间知县谷廷怡、正德间知县王廷佐、嘉靖间知县龚颖、黄怿先后继修。然皆狃于未备之制,且其址滨溪,积久渐崩。诸士屡请,竟未有能改者。嘉靖二十一年,本府通判陈尧典署县事,始谋是役,以其水冲气薄,将前基再移过西旁数丈,乃前吴辉所送朱文公祠地,经营未就。二十四年,知县程秀民至,遂为主成,以署印县丞马一洪所举义士,分董厥役,乃上请赎金,下输民助,鸠工而改建之。然西畔地基犹隘,佥事余公爌按视,辟民地一厢方之,既而基址始正。知县汪公瑀继至,加意造作,建棂星门、启圣祠、文公祠及诸垣宇之未备者。于今,庙貌伟丽,始克集于大成云。 大成殿 原在学基东。正统十二年,知县路亨重建。嗣是寝坏。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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