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重修凤山县志》·余文仪
规制志 封域既分,制度斯起。通方经画人事,所以赞天工也。邑自新造,百务草创。城郭宫室、仓廪府库、庐井沟渠,间有作者,其名焉尔。数十年来,天子加意边疆,相其缓急而先后之。凡夫城郭以卫民、公署以莅民、陂塘水利以便民,水旱荒凶有备也、鳏寡孤独有养也:纲理目张,百废具举。「易」曰:『改邑不改井』。其亦斯义也夫。志规制。 其目四:城池(附街市)、公署(附行署、养济院、义冢)、水利(附潭港、桥梁、津渡)、仓廒。 城池(附街市) 公署(附行署、养济院、义冢) 水利(附潭港、桥梁、津渡) 仓廒 城池 县城在兴隆庄。康熙六十一年,署县刘光泗筑土城,周八百一十丈、高一丈三尺,东西南北设四门。左倚龟山,右联蛇山;外浚濠堑,广一丈、深八尺。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奉文环植刺竹,围绕三重。乾隆二十五年,知县王瑛曾就四门上,增建大炮台四座。 按汉晶错之言兵事有曰:『高城深堑,具兰石,布渠答』。苏林注:渠答,铁蒺藜也。又曰:『调立城邑为中周虎落』。师古注:虎落,以竹篾相连遮落之也。然则边方殊徼,土脉疏恶,制度未遑,原有因利乘便之计。今台地物土所宜,不藉壁垒市坚者,莿竹是也,其附根节密、其枝横生、其莿坚利。是郡邑周遭环植,而外布渠答,兼筑敌楼于东西南北之冲,矢石炮火可左右下;即百仞雉堞,岂能过哉!然匪直此也,费俭工省,苟乡庄村落并为培护,骎骎乎砦堡之固矣。 附录 雍正十一年,上谕:『从前鄂弥达条奏:「台湾地方僻处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