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光绪新竹县志》·郑鹏云
学校志 典礼志 学校志 风俗不能皆醇,以人才化之;人才不能常盛,以学校陶之。自淡水厅开创学校百有余年,屡经贤良陶铸,设学宫、广学额,辅以书院、加以义塾,无非为培养人才起见。然犹虑其见闻之未广也,凡国家造士之规、「会典」礼仪,悉为节录,以匡不逮。嗣因菁莪化久,荟萃成林。台北增设知府,将旧厅辖内划为淡、新两县;除淡水而外,所有学校属新竹者仍归新竹,奋兴有基,蒸蒸日上。良有司鼓而舞之,则济济多士,皆为国家有用之才,知学校之扬庥远也。遂作学校志。 学宫 学额 书院 义塾 社学 学宫 儒学在县城内东南营署左畔。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前为棂星门。崇圣祠在后殿。左为文昌宫;又左为明伦堂,为学廨旧址,在游击署前旷地,因未设学,借立为演武厅。经绅士禀请归还,总镇武隆阿勘丈定界,议建今所。嘉庆二十二年,同知张学溥兴造。道光四年,同知吴性诚报竣。九年,同知李慎彝补建名宦、乡贤、昭忠、节孝四祠。十一年,贡生林祥云补建牲所。十七年,同知娄云购柯姣园地,添建围墙,倡捐重修。庙宇七百八十七坪、地基二千零十三坪。 文庙历年租息 一、八张犁佃户张阿添年纳租榖二十六石。 一、八张犁佃户冯阿芳年纳租榖五十九石。 一、尖山边庄佃户锺阿福年纳租榖三十五石。 一、坑仔底庄佃户徐阿金年纳租榖二十一石。 一、四方林佃户黄姓年纳租榖四十九石。 以上年征租榖一百九十石。前系林维源献充。 一、尖山仔顶庄杨灶生年纳租榖五十九石。前系郑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