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续 增

《康熙永定县志》·佚名
学 校 志 书 籍 《文庙礼乐志》【康熙三十一年宪颁】 《四书解义》 《易经解义》 《书经解义》 《孝经解义》【以上皆康熙三十三年部颁】 秩官志 知 县 国 朝 颜 佐 河南河内人,由武举。康熙十六年任。 徐印祖 奉天人,由恩生。广东康熙二十三年任。重建文昌祠,升云南石屏知州。 吕坊之 山东曲阜人,由贡监。康熙二十八年任。重建县堂,升奉天承德知县。 吴 琪 顺天大兴人,由进士,康熙三十二年任。 吴 梁 河南许州人,由举人。康熙三十七年任。力持清操,躬行礼让。专务以德化民,召天和,屡丰年。太平诸里多致嘉禾,有四穗五穗者,不事鞭扑,岁课自登。府宪王匾奖曰“催科不扰”。其联句奖曰:“抚字催科,二事并行原不悖;风行草偃,两情相信自能通。”又勤于课士。已卯,贤书俊者四人,副榜一,武俊一。永置邑所未有,则振兴文教之功也。 署 县 国 朝 胡以涣 奉天人,本府同知。康熙二十二年署。重修文昌祠,升绍兴知府。 孔兴谟 山东曲阜人,邵武府通判。康熙二十七年署。 杨 岱 四川新繁人,上杭知县。康熙三十一年署。儒雅恺悌,士师而民母之。 赵良生 江南泰兴人,连城知县。康熙三十六年署。洁己爱人,兴文造士。诸如均平赋役、化民息讼,舆人颂之矣。若救荒而谷不腾,完逋而民不扰,则尤为稀遘云。 教 谕 国 朝 郭亨都 龙溪人,由壬子举人。康熙十八年任。升兴化教授,重修(校注:原文为“新”,校改为“修”。)文庙。 廖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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