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纪略卷之二

《澎湖纪略》·胡建伟
岭南胡建伟勉亭纂着 地理纪 建置 形胜 海道 潮信 岛屿 城池 公署 澳社 庙祀 街市 井泉 ·建置 澎湖在闽省东南大海之中,距会城水陆程途一千二十里(陆程自闽县至同安县五百四十里,自同安至厦门水陆程六十里。自厦门至澎湖水陆程七更,以六十里为一更计之,则四百二十里);古荒服之地也。自隋开皇中遣虎贲将陈棱略地至澎湖,其名始见于中国。迨元末时,始置巡检司以官斯地,隶属泉州郡同安县治。此建置之所自始也。 明洪武五年,信国公汤和经略海上,以澎湖岛居民叛服靡常,因尽徙归内郡,置于漳、泉之间,废巡检而墟其地。继而不逞之徒复潜聚其中,倭奴往来停泊取水亦必经此窥伺。嘉、隆间,曾一本啸聚为寇。天启元年,海寇颜思齐亦窃踞焉。思齐以澎湖地狭,不足以逞狂谋,因引倭奴剽掠海上,并有台湾之地以为巢穴。台湾之有内郡人民,实自思齐始。时郑芝龙弟芝虎亦为海寇,依附思齐。后思齐死,贼众遂拥立芝龙为贼酋。郑氏遂有澎、台之地焉。 崇祯元年九月,郑芝龙率所部降于督师熊文灿,然犹迁延海上;迨国朝顺治三年丙戌秋八月平闽,郑芝龙乃就抚归降,将澎、台之地税与红夷。此红夷有澎、台之所自也。旧云:红夷借居,绐得一牛皮之地者非也。 顺治七年,芝龙子郑成功自江南败归,遂袭澎湖;乘潮水涨大,进鹿耳门,据安平城,红夷以死拒。成功告以此地乃先人之业,应归于我,财物仍听尔载归。红夷乃遁去。伪郑置澎湖安抚司,踞有三世。康熙二十二年六月,靖海侯施琅率…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