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纂淮关统志 卷八题名
《续纂淮关统志》·佚名
淮关统志卷之八题名 仓厂分司笔帖式税大使仓大使 巡检司护库武弁三关职役并附 管榷之司,有关国计。苟非其人,政不虚行。淮关自并仓厂兼宿海以来,事繁赋重,稽察匪易。要惟宽以恤商,使人不欲为奸而隐漏自绝;严以厘弊,使人不能为奸而侵渔无计。庶几裕课通商两得之矣。其间变通时措,融会错综,实存乎其人焉,司榷者弗慎厥职欤!志《题名》。 汉 武帝太初四年,徙弘农都尉治武关,税出入者。 唐 开元以后,以转运使兼领财用。按,唐考功之法,二十七最曰:稽察有方,行旅无壅,为关冿之最。曰:市廛不扰,奸滥不行,为市司之最。用人之意善矣。 宋 太祖乾德以后,僭伪略平,始置诸道转运使,以总利权,以枢密院直学士杜韡监扬州税。朝臣掌关市,自此始。 仁宗诏场务岁课倍增者,增使臣一员。 元 至元元年,罢江淮财赋都总管府。 天历三年,置江淮财赋都总管府,秩正二品。 明 永乐七年,差御史于各处收课衙门监办课程。 宣德四年,差御史及户部官,照钞法例,监收船料钞。 正统四年,取回监收船钞御史,止令原设官员收管。六年,罢监收钱钞官。 景泰元年,令于各关专差主事监收,一年更代。六年,取回监收船钞主事。令各府委佐贰官一员,每岁征收,仍行各处巡河或巡按御史监督兼管。 成化元年,罢。七年,复设钞关主事一员监收。 弘治六年,令商税止差主事监收,不必御史巡察。是年,又令河西务、苏州、九江、临清钱粮多处,户部各差官一员;淮安、扬州、杭州钱粮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