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志卷五

《金门志》·林焜熿
兵防志 金门一岛屹立外洋,与厦门镏五店桴鼓相应、声势联络,为漳、泉二府海口要地。东接台、澎,呼吸可通;其有系于东南沿海大局,正匪浅矣。前人相度要害,特于料罗重集兵船,以资防守。国初当事诸公,几经筹划,以为后浦地势包藏、港道深稳,可以进战退守,并设三营,而以总兵莅之,与游、守分哨梭巡,俾顾外洋全局。今值海不扬波,无庸虚■〈麻外木内〉正帑;于是或移或撤,仅存一营。然而山川如故、基址犹新,倘不笔之于书,何以备后人因时制宜之用。爰考旧章、稽营册,参以各家之说,为兵防志若干篇,而以「沿海略」附焉。 明兵制 国朝原设营制 国朝新改营制 沿海略 岛屿礁汕 明兵制 明金门守御千户所差操、屯种旗军,旧额一千五百三十名。万历时,存操海军六百十八名(万历四十年「县志」载:现食粮六百二十六名)、屯种军七十四名「闽书」)。 屯田三十五顷三十亩,在龙溪县南二十一等都。旗军一百三十名(「府志」)。 教场在所城北门外,营房八十六间在所城内。军器一千七百四十二件。今无存(「沧海纪遗」)。 军储仓大使一员、攒典一人,管收支米。斗级额编三名;万历间裁一名,应役二名,其一名扣银充兵饷。除本县原派折色米银一千三百二十七两九钱六分四厘零,内解府给军银八百二十七两九钱六分四厘零、又解司备饷仓剩银四百七十两、协济昌平州马价银三十两外,该本色米二千四百五十石,每石改折银五钱五分,其五钱解府给军银一千二百二十五两、其五分解司备饷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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