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志卷三

《金门志》·林焜熿
赋税考 国家深仁厚泽,无远弗届;海澨山陬,沐膏浴泽者垂二百年。偶值水旱偏灾,则恩诏时颁,议蠲、议赈,未尝以僻在海隅,付诸度外。良有司奉扬圣化,抚字心劳,浯之人馨香祀之。间有不念民瘼者,或蠲后重征、或税余加耗,而奸胥蠹役之中饱,毫无忌惮者,益可知矣。夫金门瘠地,仅种杂粮;渔盐之末利,或藉以代耕。苟加派、加抽新章叠出,所获遂难供税,安望仰事俯畜哉!兹远考旧乘,参之先正论列及近日额征,自户口、田赋以至盐、渔、船政等课寥寥此数,为赋税考,俾父母斯民者览焉。 户口 赋税 经费 盐法 渔课 船政 户口 乾隆六年编审:金门三百五十七丁口(「县志」) 金门人户丁口:一千一百五十六丁四分。民户男子成丁六十八丁七分,每丁征银不等,共征银二十二两五钱六分九厘一毫有奇;盐户男子成丁四百九十七丁七分,每丁征银四分九毫九丝零,共征银二十两四钱三毫有奇;食盐课五百九十口,每口征银一分六厘三毫二丝零,共征银九两六钱三分零五厘有奇。通共丁口征银五十二两六钱一分二厘三毫有奇。 滋生人户丁口:一千五百九十一丁口。民户男子成丁三百五十四丁,除补额二十丁外,增益三百三十四丁;盐户男子成丁六百七十一丁,除补额四十七丁外,增益六百二十四丁;食盐课五百六十六口,除补额一百二十二口外,增益四百四十四口。共补额一百八十九丁口,实增益一千四百二丁口。钦遵恩诏,永不加赋(以上乾隆间「府志」)。 刘浦保十一乡,六百零三户;男二千一百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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