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志卷之二十二
《康熙浙江通志》·赵士麟
职官 朝廷设官分职,凡以为民也。浙当东南之都会,古来为治者,无不慎简在位以莅兹邦。其大者为总制、为抚军,以暨守令、佐二诸职,各有攸司,上下相维,体统相摄,其为建设亦綦密矣,而治绩亦因之以日懋焉。故自汉迄今,凡声烈不著,遗变在民者,皆别为列传,而余则仅纪其爵里姓氏焉。凡百有位,尚其鉴诸!作职官志。 唐虞 扬州牧一人。 三代 扬州牧,越国、吴国。皆子爵。 秦 会稽郡守掌治其郡,有丞、尉,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监御史掌监郡县,置令长。 汉 监御史沿秦制,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郡有守、有尉,有丞,有县令长。景帝中二年,守更名太守,尉更名都尉。 东汉 扬州刺史三人,元寿二年更为牧,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所部郡国六郡,太守、丞各一人。东部候国都尉一人,丞三人。建武六年,省都尉,并职太守。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二人,其次置长、丞各二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三人。其郡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 晋 州置刺史、别驾、治中、从事、诸曹从事等员。郡皆置太守。诸王国以太史掌太守之任,后避景帝讳,改号太守为内史,又置主簿等员。郡国皆置文学禄人。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有主簿、录事史等员。 唐 监察御史一人,判官二人。务繁则有支使、节度使、观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各一人。乾元元,年,攺。观察处置使,有副使、支使、判官、防御使,天宝中置。代宗即位,停罢。团练使。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