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武备志

《同治安福县志》·姚濬昌
兵制 武事 教以文揆,卫以武奋。新茨之野,战功始震。厥后兵防,鹳鹅整阵。叠遘妖氛,巍然坐镇。逮至发逆,戎马蹂躏。笔砚矢石,耰锄刀刃。露布飞驰,灰灭余烬。舍生无求,颇有英俊。志武备。 兵制 安邑兵卫,元以前无考。明洪武初,置守御千户所,又立副千户及百户所,分防要地,管辖屯军操军。成化间,军皆编为运丁,卫所改为运弁,以资漕运。至国朝,陆续裁汰。雍正九年,旧卫所改为帮,止供漕运,而于吉安营内,另拨员防守,所有员署兵壮,分列于左。 明洪武元年,永新寇劫杀邑大姓,始置守御千户所。正千户二员,副千户三员,百户八员,镇抚一员,吏目一员。国朝顺治六年,奉裁守御千户所。康熙间,旧所弁皆废。惟设守备一员,后复裁。雍正九年,就吉安营内,分拨经制把总一员、外委一员驻扎县城。乾隆三十一年,撤回把总,仍存外委一员防守。 明初,操军五百名,屯军五百五十名,操马五匹,养马军五名。正统十四年,召募民壮四百零一名。嘉靖六年,裁其半额,作两班输充。三十五年,减老弱八十三名,选精健八十三名,常用操习。其余二百三十五名,仍分为两班。国朝原额兵三十四名,内拨十名分隶莲花厅。现在兵额共二十四名,战兵一名,守兵二十三名,属外委辖。县役民壮十五名,萝塘司弓兵二十名,铺司兵三七名,守城垛夫四名。 武事 秦始皇二十三年,王翦减楚,定安平、安成地。 汉新莽时,豫章太守贾萌与安成侯张普,争地江表,战于新茨之野,为普所害。《水经注》,参《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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