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食货志
《同治安福县志》·姚濬昌
户口 田赋 杂款附 漕运 支给 屯丁 屯田附 盐钞 徭役 物产 民为国本,食为民天。任土作贡,正供是先。飞刍挽粟,舳舻蝉嫣。亦有戎卒,养卫攸兼。盐荚计口,海水熬煎。陈其畚輂,三时毕田。物类翘秀,玉版笋尖。备言载之,有干有年。志食货。 户口 宋嘉泰时。主户伍万壹千叁百陆拾伍。丁口伍万肆千伍百陆拾陆。客户陆万壹千肆百叁拾。丁口陆万贰千陆百捌拾贰。 元。无考。 明洪武二十四年。户丁叁万玖千柒拾伍。 万历十年。户贰万捌千贰百贰拾柒。人丁叁万叁千陆百零肆。妇女贰千叁百玖拾伍。 国朝顺治十一年。原额人丁除优免壹千捌百玖拾捌,又开除逃亡肆千叁拾壹,实在贰万柒千陆百柒拾伍。丁妇女除伤亡贰百叁拾玖口,实在贰千壹百伍拾陆口。 以上旧《志》。 康熙元年起至五十年。节届编审新收抵补外,实在男妇贰万柒千玖百柒丁口,计共编银贰千壹百玖拾叁两柒分壹厘陆毫。 ——人丁。除分归莲花厅外,见在贰万肆千叁百伍拾丁。每丁编银捌分陆厘叁毫陆丝柒忽贰微贰纤计编银贰千壹百叁两肆分壹厘捌毫。 ——妇女。除分归莲花厅外,见在壹千捌百捌拾捌口。每口编银捌厘壹毫肆丝捌忽捌微叁纤。计编银壹拾伍两叁钱捌分伍厘。 ——优免人丁。除分归莲花厅外,实存壹千陆百陆拾玖丁。每丁编银肆分肆厘柒毫贰丝肆忽叁微壹纤。计编银柒拾肆两陆钱肆分肆厘捌毫。又顺治十四年奉文补征免外,扣解不准绅衿优免丁银壹拾陆两壹钱贰分玖厘肆毫。 以上,共计丁口银贰千贰百玖两贰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