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县志卷之二十七
《同治武陵县志》·陈启迈
同治壬戌编成 阳 湖 恽世临鉴定 邑 人 陈启迈纂辑 职官志第二 官 制 秦 黔中郡 监御史 掌监郡 郡守 掌治郡,秩二千石。 郡丞 署文书,典知仓狱。 郡尉 掌治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 县令长 掌治县,万户以上为令,不及为长,有丞、尉。 汉 武陵郡 属荆州部,改黔中为武陵郡,昭烈帝后属吴。 部刺史 汉初遣丞相史分刺诸州,无常官。武帝置部刺史,成帝更为牧,光武建武(25—57)中复为刺史,因计吏[1]。 太守 景帝中元二年(前148),更秦郡守为太守。 郡丞 建武时令郡当边戌者,丞为长史。 都尉 景帝更郡尉为都尉,典兵禁备盗贼,秩比二千石。武帝又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建武六年,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每有剧贼,郡、临郡置都尉事,讫罢之。 治中 从刺史行部。 部从事 秩均六百石。 督邮 掌监属县。 功曹使 主选署功劳。 仓曹使 主仓库。 五官掾 署功曹及诸曹事。 经师 平帝制:学校置经师一人。 郡文学掾《后汉书》:光武问功臣曰“诸卿不遭际会,自度爵禄何所至乎?”邓禹曰“臣少尝文学,可郡文学。” 索县 临沅县 沅南县 后汉析临沅为沅南。 汉寿县 后汉更索为汉寿,吴更汉寿为吴寿。 县仍秦制,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丞、县各一人,署文书,典知仓狱。尉,主盗贼,小县一人,大县二人。参前后《汉书·百官志》《三国志》《文献通考》 晋 武陵郡 属荆州部统县。 太守 皆加将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