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十五

《大明会典》·李东阳
太常寺 國初、置太常司。正三品衙門。設卿、少卿、司丞、博士、典簿、協律郎、贊禮郎、司樂、大祝等官。及祠祭署。署令、署丞。職專祭祀之事。洪武三年、置神牲所。設廩犧令、大使副使等官。四年、神牲所革。七年、設典樂。二十四年、改署令為奉祀、署丞為祀丞。三十年、改司為寺。司丞為寺丞。三十五年、革大祝 凡每歲祭祀日期。本寺官、預於歲前十二月初一日、奉天殿 【 今皇極殿】 具奏。以正月大祀 天地為首。嘉靖九年、令冬至前具奏。以大祀 圜丘為首。十五年、改令禮部以九月朔具奏 【 儀見禮部祠祭司】 凡大祀 圜丘、先期五十日題請。大祀 方澤、先期一月題請。本寺官、擇吉日、詣犧牲所滌牲。屬官每日一員輪滌 凡大祀 天地。舊制、先於奉先殿、恭請 太祖高皇帝、成祖文皇帝、配享。嘉靖九年更定、冬至、大祀 天於圜丘。夏至、大祭 地於方澤。啟蟄、祈穀於上帝。俱奉太祖高皇帝配。 【 後祈穀禮行於玄極寶殿、不奉配、今不行】 前正祭 告請於太廟行一獻禮 凡大祀牲。舊於正祭前一月朔日、大駕詣犧牲所親視。自後各堂上官、以次看視。本寺預取職名具奏。仍各具手本知會。嘉靖九年令、冬夏至大祀、及祈穀禮。俱正祭前五日、上親視牲。以後本寺奏請、欽定大臣、每日一員輪視 凡大祀 天地、及朝日、夕月、各壇分獻官。本寺預取職名具奏、請旨點定。各具手本知會。仍揭榜於神樂觀前通知 凡大祀 天地、及祈穀於上帝。前四日、本寺官、進祝版、及銅人、并上殿奏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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