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字卷之二 指名代字二之三
《马氏文通》·马建忠
指名代字二之三 【2.2】指名代字更判两种:一指所语者,一指前文者。 指所语者,当前对语,不呼本名,惟取公共之字以代人己所称。己者,发语者也,其代字为「吾」「我」「余」「予」诸字。人者,或为所为语者,其代字为「彼」「夫」二字。①凡此代字,可无前词而直指者也。各字用法不同,今为引书一一以明知。 ①原书「二」误为「之」。下【2.2.3】节只讲「彼」「夫」二字,「之」属于指名代字之指前文者。 【2.2.1】发语者吾字,按古籍中用于主次、偏次者其常,至外动后之宾次,惟弗辞之句则间用焉,以其先乎动字也。若介字后宾次,用者仅矣。 用于主次。 [29]孟公下:吾甚惭于孟子。——「吾」在主次。 用于偏次。 [30]孟梁上: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三「吾」皆偏次也。 用于宾次。 [31]左襄十一年:楚弱于晋,晋不吾疾也。——犹云「晋不疾吾也。」此为弗辞之句,「吾」代字,止词,在宾次,而先于外动「疾」字。弗辞之句,止词为代字,位概先其动字,其例见后。 [32]韩送廖道士序:访之而不吾告,何也?——同上。 用于介字后宾次。 [33]左成十六:夫子当与吾言于楚,必是故也。——「吾」在宾次,而为介字司词,其仅见也。① 同一句法,孟子则易为「我」字。 [34]孟滕上:昔者夫子尝与我言于宋,于心终不忘。 我、予两字,凡次皆用焉。 用于主次。 [35]论为政:我对曰无违。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