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子第十七
《文心雕龙考异》·张立斋
诸子第十七 ○入道见志。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铃木云:「入玉海作述。」 立斋按:下文言篇述者,又「子自肇始,莫先于兹,」则玉海引作述者为有据矣。下又云,「述道言治」,尤可证,从述是。 ○昔风后力牧伊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风后元脱,曹补。」 ○战代所记者。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代作伐。 立斋按:战代为文心常语,黄本误,从代是。 ○子自肇始。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纪评云:「子自当作子之,则文从字顺矣,然自字亦不失旨。」若从范注改为子目,似专论书故称目,则失之胶柱乎,不可从。又按杨校引玉海作诸子肇始,但上文只举鬻子一人,则又不可言诸矣,子自肇始,或子之肇始,皆为可从。 ○尸狡兼总于杂术。 梅本狡作佼。注云?「元作狡,柳改。」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尸子名佼、鲁人,见汉志,本篇两引尸佼,从佼是。」 ○逮汉成普思。 梅本凌本黄本普并作留。注云「留一作普。」 ○流鳞萃止。 梅本凌本黄本并作「九流鳞萃。」 立斋按:「九流鳞萃」,与上句「七略芬菲」为偶,梅本是。 ○言兼存。 梅本作谰。注云:「元作,朱改。」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诬言相加谓之谰,或作,从朱改是。 ○然繁辞虽积。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注云辞谢补。 ○踳驳者出规。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驳作驳。 立斋按:驳字是,下文踳驳之类也正同,王失校。 ○是以世疾诸混洞虚诞。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洞作同,范注云:「诸下脱子字。」王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