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角声七调
《燕乐考原》·凌廷堪
《燕乐考原》卷四角声七调 《新唐书乐志》:大食角、高大石角、双角、小食角、歇指角、林钟角、越角为七角。 《琵琶录》:上声,角七调── 第一运越 角 调, 第二运大 石 角调, 第三运高大石角调, 第四运双 角 调。 第五运小 石 角调,亦名正角调,(七角生于姑洗,则小石角当姑洗之位,故为正角。)(此论只能成立于宋之闰角──宋之小石闰角始以姑洗为杀声。且若然,则以太簇、南吕为杀声的大石调、盘涉调,何以又不被称为正商、正羽?) 第六运歇 指 角调, 第七运林 钟 角调。(七角次序,悉依七商,所谓「商角同用」也。) 又:商、角同用。 <辽史乐志>:沙识旦,(《隋志》:三曰沙识,即角声也。)大食角,高大石角,双角、小食角、歇指角、林钟角、越角。 《宋史乐志》:角声七调,曰大食角,曰高大食角,曰双角,曰小食角,曰歇指角,曰商角,(即林钟角)曰越角,皆生于应钟。(应钟本黄钟均之变宫声,故云“以变宫为角”)。(「皆生于应钟」者,以杀应钟之大食角为七角之首之谓也。) 《补笔谈》:燕乐七角,越角、大石角、高大石角、双角、小石角、歇指角、林钟角。(次序与《琵琶录》同,亦以越角为首。) [案:燕乐七角一均,即琵琶之第三弦也。分为七调,名为七角,实亦应钟变宫声,非正角声也。 故《宋史乐志》云“闰为角”,又云“以变宫为角”。 沈氏《补笔谈》虽缘饰古律,以姑洗角为大石(正)角, 而景佑《乐髓新经》则固以应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