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总论
《燕乐考原》·凌廷堪
燕乐考原卷一 总论 《隋书卷十四.音乐志》:(开皇二年( 590年) “沛公郑译云,先是(北)周武帝时( 561年),有龟兹人曰苏只婆,从突厥皇后入国,善胡琵琶,听其所奏,一均之中,间有七声(原文为二声)。 因而问之,答云:“父在西域,称为知音,代相传习,调有七种,([1][1]) 以其七调勘校七声,冥若合符, 一曰娑陀力,华言‘平声’,即宫声也。([2][2]) 二曰鸡 识,([3][3])华言"长声",即南吕声也。([4][4]) 三曰沙 识,华言‘质直声’,即角声也。([5][5]) 四曰沙侯加滥,华言‘应 声’,即变征声也。 五曰沙 腊,华言‘应和声’,即征声也。([6][6]) 六曰般 赡,华言‘五声’,即羽声也。([7][7]) 七曰俟 利 建,华言‘斛牛声’,即变宫声也”。([8][8]) 译因习而弹之,始得七声之正。然而(其)就此七调,又有“五旦”之名。 旦作七调,([9][9])以华言译之,“旦”者则谓均也。 其声亦应黄钟、太簇、林钟、南吕、姑洗五均,以外七律更无调声。([10][10]) 译遂因其所捻琵琶弦柱,相引(饮)为均,推演其声。([11][11]) 更立七均,合成十二,以应十二律。律有七音,音立一调,故成七调,([12][12]) 十二律合二(八)十四调。旋转相交,尽皆和合。” [案:此所云八十四调及《辽志》四十九调,皆以琵琶转弦移柱取之,繁复不可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