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讲 景物描写
《七十二堂写作课》·夏丏尊
凡是我们所经验的事物,都可以供我们描写。其中尤其重要的是景物和人物:因为景物环绕着我们,常常影响到我们的情思和行动;人物是一切事物的发动者,没有人物也就不会有事情。现在我们说到描写,就把景物和人物两项特别讲述。 看到“景物”两字,往往联想到山明水秀、风景佳胜的所在;又好像这两字所指的纯属自然界方面,人为的一切环境都不在其内。但我们这里并不取这样的狭义。我们把环绕着我们的境界都称为景物,自然的山水固然是景物,人为的房屋和市街也莫非景物。这当然不专指美丽的、赏心的而言,就是丑恶的、恼人的也包括在内。 描写景物,第一要选定自己的观点。或者是始终固定的,就好比照相家站定在一个地位,向四周的景物拍许多照片;或者是逐渐移动的,就好比照相家步步前进,随时向周围的景物拍几张照片。观点不同,对于景物的方位、物像的形态、光线的明暗等等都有关系。我们如果对着实际的景物动笔,这一些项目只要抬起头来看就可以知道,自然不成问题。但在凭着以往的经验写作的时候,如游历归来以后写作游记,这些项目就不能一看而知;倘若不在记忆中选定自己的观点,往往会弄到方位不明,形态失真,明暗无准;那就离开描写两字很远了。 第二要捉住自己的印象。说得明白一点,就是眼睛怎样看见就怎样写,耳朵怎样听见就怎样写,内心怎样感念就怎样写。“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一片叶子和花上”,把视觉的印象捉住了;“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把听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