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阳明之伦理学

《阳明学派》·谢无量
性说 性善恶论,为中国伦理学史上之一大问题。古来圣贤,以至诸子百家,无不论性者。若详举之,则更仆难终。今仅就陆王一派之性说,比较研究之。 象山固主绝对之性善论,而其议论不多见,仅可由平日论学宗旨,推知之而已。惟阳明书中,关涉人性者,不一而足。或评古今性说,或演绎先哲之语,或自述论性之旨。言语既繁,学者每滋异解。有谓“阳明近于告子‘性无善无不善’说”者,有谓“近于佛氏‘不思善不思恶’之说”者,有谓“近于苏东坡、胡五峰之说”者,有谓“近于扬雄、司马光‘性善恶混’之说”者。故世于阳明论性,其无定评如此。辄就所谓相近之数子而考之于后。 东坡论性,实近于告子之“性无善无不善”。朱晦庵亦评告子性说曰:“近世苏东坡、胡文定公之说皆如此。”(《孟子集注》)五峰继胡氏家学,所言亦略同。惟扬雄及司马光之论性,则与此微异。盖雄、光皆以性中具有善恶二元素,而东坡则谓性中不能以有善恶也。《东坡集·扬雄论》曰: 夫善恶者,性之所能之,而非性之所能有也。且夫言性者,安以其善恶哉?虽然,扬雄之论,则固已近之。曰:“人之性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此其所以异者,唯其不知性之不能以有夫善恶,而以为善恶之皆出乎性也。 于是东坡又自下善恶之定义曰: 夫太古之初,本非有善恶之论。唯天下之所同安者,圣人指以为善。而一人之所独乐者,则名以为恶。 征以上诸语,可见扬雄与东坡性说之差,惟善恶之标准若何,东坡亦未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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