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近代西洋史学的趋势

《通史原理》·张荫麟
R. H. Cretton撰 上篇 约莫二百年前,历史从寺院的幽静中被搅扰了,被带到了文雅的社会里。它开始在更近人情之眼界的广博、更客观的反省中,表现它的一些特性。现在市场的噪杂是环绕着它。它的世界是一个事务与事业的世界,它不再发出正教的命令,它也停止教训了,它成了历史家的气质及其同时人的观念互相感应之结果。那些观念对它各有所要求,它的前途靠它对那些要求所起之反应的性质而定。 产生现代诸历史学派之变化的双重性质还没有受到充分的注重,他们的历史照例从伍尔夫(Wolff)的《〈荷马史诗〉考证》出版算起。这本书人们早已公认为比较批评及科学考证的近代系统中第一个完全的例子。它虽然表示史家对于史料的态度的转变,但并没有改变历史的哲学概念,也没有改变历史在人类智力中的地位,“这种变化的产生有待史学观点的改易”。它影响方法,但不影响观点。方法的变化与观点的变化间有这样的差别:方法可以完全出于学问及研究的精神,但观点却由于另外一种精神而生。我们可以想像这样的一个历史家,他面对着若干远古的记载,他只想把这一切加以考验,并究问还有没有别的事实需要顾及,还有没有新的发现,可藉以改变旧传统。除此以外,他再没有别的想头。但是一个人若问到现代的生活与历史的接触点是什么——历史在人心中占什么地位——时,他是感觉着另外一种冲动,这不是属于学问的冲动,而是生活与经验的冲动。当然在任何时代的历史家都会问及,历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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