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志卷第三
《桑志》·李聿求
海鹽李聿求五峯甫籑 桑之事 耕桑樹藝,古聖因以利民,勸農課桑,史冊垂其令典,三代以來皆惟桑是貴,誠以衣服之大源,閭閻之至計也,志桑之事第三。 《漢書.文帝紀》十三年正月,詔曰:皇后親桑,以奉祭服。 《漢書.景帝紀》元年春正月,詔曰:郡國或磽陿,無所農桑𣪠畜,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漢書.景帝紀》後元二年夏四月,詔曰:朕親耕,后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 《漢書.景帝紀》後元三年春正月,詔曰: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樹,可得衣服食物。 《漢書.昭帝紀》元平元年春二月,詔曰:天下以農桑為本,日者省用,罷不急官,減外繇,耕桑益眾,而百姓未能家給,朕甚愍也。 《漢書.元帝紀》建昭五年春三月,詔曰:方春農桑興,百姓戮力自盡之時也。 《漢書.成帝紀》陽朔四年正月,詔曰: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致勞來之。 《後漢書.明帝紀》詔曰:方春戒節,人耕桑,有司務順時氣,使無煩擾。 《後漢書.明帝紀》永平三年,詔曰:春者歲之始也,始得其正,則三時有成,有司其勉順時氣,勸督農桑。 《後漢書.明帝紀》永平十年,詔曰:百姓勉務桑稼,以備災害。 《後漢書.章帝紀》建初元年正月,詔曰:方春東作,宜及時務,二千石勉勸農桑,宏致勞來。 《三國志.孫權傳》赤烏三年,詔曰:督軍郡守當農桑時以役事擾民者,舉正以聞。 《三國志.孫休傳》永安二年,詔曰:今欲廣開田業,輕其賦稅,諸卿尚書,可共咨度,務取便佳,田桑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