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形容詞

《语体文法大纲》·许地山
三十五,凡用來形容名詞,使他們現出同異,多寡來底,就叫做形容詞。 形容詞可以分爲三類: (甲)品德形容詞,(乙)數量形容詞,(丙)稱代形容詞。 甲 品德形容詞 三十六,凡形容物類同異底字,就叫做品德形容詞。 〔例〕高 低 遠 善 粗 大 貴 精密 嚴肅 超絕 三十七,名詞或動詞有時可以變爲品德形容詞。 〔例〕(一)中國的茶葉 伊壁鳩魯的敎義 (二)木馬 鐵門 月餅 電車 (三)傷兵 炊餅 掛麵 名詞或動詞化爲形容詞,如須加語尾時,即加「的」字。凡有「的」字語尾底詞就是形容詞。 乙 數量形容詞 三十八,凡形容物類數量底字,就叫做數量形容詞。 數量形容詞可以分做五類: (子)多寡 一 十 百 千 萬 (丑)等第 第一 第五 第三十 第一萬 (寅)倍加 一倍 百倍 千萬倍 (卯)命分 二分一 十分之一 (辰)分量 多 少 那麼多 這麼些 丙 稱代形容詞 三十九,凡形容詞物類所屬底字,就叫做稱代形容詞。 稱代形容詞可以分爲人稱,指事,諮詢三種。 (子)人稱 我的 你的 他們的 (丑)指事 這個 那個 每 各 (寅)諮詢 什麼 若干 怎樣 形容詞底比較法 四十,物類底德量,彼此常會發生對比底關係,這對比底程度可以分爲尋常,較勝,尤最三種。 尋常 較勝 尤最 和......一樣 與......相似 和......相同 比......好 比......還 比......更 很 和......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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