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宋江的家族关系说明中国古代的政治
《〈水浒传〉与中国社会》·萨孟武
在宋江尚未落草以前,因为“做吏最难”,“恐怕连累父母,教爷娘告了忤逆,出了籍册,各户另居,官给执凭公文存照,不相来往”(《水浒传》第二十一回)。吾国在秦汉时代,“官”与“吏”未曾区别,经魏晋南北朝之士族政治,而至于隋,“官”与“吏”渐次分途,唐宋均用考试取士,科目虽多,而进士最为矜贵,进士所考者又是文词诗赋。司马光说: 国家用人之法,非进士及第者,不得美官,非善为诗赋论策者,不得及第。 宋江虽然“刀笔精通”(《水浒传》第十七回),但吾人观其在浔阳楼所题的诗词(《水浒传》第三十八回),似其文学修养只能与唐代落第秀士的黄巢相比,很难考上进士。其家里大约颇有财产,“父亲宋太公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宋江本人“挥金似土”,“时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赒人之急,扶人之困”(《水浒传》第十七回)。以此观之,大率是郓城县的殷户。宋依唐制,户分九等,上四等给役,余五等免之。立法之意,本来是许人以钱雇役,即有钱而不欲役者出钱,无钱而愿出力者得钱。只因宋之职役太过苛苦,上户虽欲出钱雇人,而贫者亦不肯就,于是上户只有自己往役。在各种职役之中,人民认为最难忍受的乃是衙前之役。宋江在郓城县做押司(《水浒传》第十七回)。《文献通考·卷十二·职役一》云: 在县,曹司至押录,在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候拣掏等人,各以乡户等第差充。 所谓“押录”之“押”,当指押司。宋代为吏有许多风险,所以宋江须与他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