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潘金莲与西门庆谈到古代的婚姻问题
《〈水浒传〉与中国社会》·萨孟武
人类所视为最重要的,有两件事:一是食,一是色。人类为了解决食的问题,就有经济组织;为了解决色的问题,就有婚姻制度。食的问题不能解决,当然可以发生许多纠纷;色的问题不能解决,社会也不免混乱。古人说:“食色天性。”古人要解决食的问题,则主张“百亩之田,勿失其时”;要解决色的问题,则主张“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两个问题能够解决清楚,政治便可纳上“王道”。 不但中国学者,便是欧洲学者也很重视这两个问题。柏拉图(Plato)在其《理想国》中,一方主张共产,以解决食的问题;他方主张共妻,以解决色的问题。可以视为一个证据。就是初期的社会主义如翁封汤(Fnfantin)、傅立叶(Fouriar)等辈也想同时解决食色问题。不过食的问题乃是人对物的关系,一方的人能够同意,就不必再求他方的物赞成。反之,色的问题则为人对人的关系,不但须问一方的人愿意不愿意,并用须问他方的人赞成不赞成。贾府因为薛宝钗性温和而体康健,林黛玉性乖僻而体虚弱,遂由优生学上的理由,硬使宝玉娶宝钗为妇。但是宝玉却另有一种眼光,不喜欢丰腴美满的宝钗,而喜欢弱不胜衣的黛玉。婚姻不能满意,卒致黛玉夭折,宝玉出家,宝钗守寡。由此可知纵在古代,关于色的问题,已难“越俎代庖”,何况现代人喜欢自由,更何肯听人干涉。因此之故,近来社会主义者遂专谋解决食的问题,至于色的问题,则完全委于个人自由解决。 色的问题既然委于个人自由解决,则个人当然须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