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五四后三十年》·陈旭麓
这本《五四后三十年》,与1983年出版的《近代中国八十年》的体例完全一致,书名也相呼应,它们是姊妹篇,也可以说是一部书的上下篇。 为什么一部书要分成两橛而不是一气呵成呢?因为许久以来,我们讲革命史固然是以“五四”为发端,讲近、现代史也是以“五四”为界标,近代与现代兵分两路,各守防地。近年,史学界虽然多已赞成把近代史的下限延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但在讲堂和论著中仍是两路人马,搞上段的下不来,吃下段的也上不去,要上下贯通还得有一个互助熟悉的过程。所以,“八十年”与“三十年”只好分作两期工程由不同的作者来完成。这将是史学史中值得注意的问题,也反映了我们在治学上有“划地为牢”的弊端。 近代史应该是1840—1949年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全过程,不这样,只写“八十年”,腰斩北洋军阀的统治而戛然中止,近代社会则好像悬挂在墙上的摆钟,没有归宿。 除了上述感知外,还有一层意思得说一说。几年前在一次讨论会上,我玩笑地说:李新同志等在大治民国史,戴逸同志等在致力于清史,两家合龙,就会把近代史灭亡了。这不仅是清史的后期和民国史的全部在时间进程上取代了近代史,而且断代史一般比通史详尽,在内容上也会覆盖近代史,所以近代史有“亡国”之忧。要救近代史之“亡”只有一条,就是把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一百十年历史,作为一个过渡的社会形态来研究。这个社会,不管叫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还是别的什么社会,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