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載體

《校雠广义·版本编》·程千帆
記録書面語言的物質,就我國來説,先後有龜甲、獸骨、金、石、竹、木、帛、紙等。這些總稱文獻載體。它們各具特色,並在漫長歷史的某一階段中各自起過保存和傳播文化的作用。其發展趨勢是越來越普及、越簡便,而記録知識的容量則越來越大。今將其大致分五類,簡述如次。 第一節 甲骨 文獻載體是和文獻同時出現的。而由文字發展成爲文獻則有一個漫長的過程。中國從什麽時代開始有文字,考古學界還有争論。建國後發現過夏代文化遺址,却没有發現夏代文字。我們現在見到的商代甲骨文,已經是相當完整、相當成熟的文字,而且已具有文獻的性質了。這説明漢族的文字産生於商代以前,而中國從商代開始就有了原始狀態的文獻。當時文化壟斷在貴族手中,主要由巫和史兩種人掌握文化。巫的職責是溝通神人關係,他們用文字記載所謂神的啟示,以神道設教,從而鞏固貴族統治。史的主要任務是記載貴族言行,積累統治人民的經驗,供統治者借鑒參考。記言記行,各有所司,所謂“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1)這樣便形成了我國的早期文獻。現今可能見到的最早古代文獻實物是刻在龜甲獸骨上的文字,即甲骨文。甲,指龜甲的腹板〔圖版一〕。骨,主要指牛的肩胛骨或脛骨〔圖版二〕,也有羊、猪的肩胛骨。 甲骨文是清光緒二十五年(一八九九)由王懿榮發現的。其最初的出土地點在河南省安陽縣西北五里的小屯村殷墟。光緒二十九年(一九〇三),劉鶚選拓所藏部分出版,題云《鐵雲藏龜》,這是記録甲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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