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分期之研究
《材料与工具》·傅斯年
凡研治“依据时间以为变迁”之学科,无不分期别世,以御纷繁,地质史有“世纪”、“期”、“代”之判,人类进化史有“石世”、“铜世”、“铁世”、“电世”之殊。若此类者,皆执一事以为标准,为之判别年代。一则察其递变之迹,然后得其概括;一则振其纲领之具,然后便于学者。通常所谓历史者,不限一端,而以政治变迁、社会递嬗为主体。试为之解,则人类精神之动作,现于时间,出于记载,为历史。寻其因果,考其年世,即其时日之推移,审其升沉之概要,为历史之学。历史学之所有事,原非一端,要以分期,为之基本。置分期于不言,则史事杂陈,樊然淆乱,无术以得其简约。疏其世代,不得谓为历史学也。世有以历史分期为无当者,谓时日转移,无迹可求,必于其间,斫为数段,纯是造作。不知变迁之迹,期年记之则不足,奕世计之则有余。取其大齐,以判其世,即其间转移历史之大事,以为变迁之界,于情甚合,于学甚便也。 西洋历史之分期,所谓“上世”、“中世”、“近世”者,与夫三世之中,所谓(Subdivisions)在今日已为定论。虽史家著书,小有出入,大体固无殊也。返观中国,论时会之转移,但以朝代为言。不知朝代与世期,虽不可谓全无关涉,终不可以一物视之。今文春秋有“见闻”、“传闻”之辩,其历史分期之始乎?春秋时代过短,判别年限,又从删述者本身遭际而言,非史书究竟义;后之为史学者,仅知朝代之辩,不解时期之殊,一姓之变迁诚不足据为分期之准也。日本桑原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