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冢书来历考第一

《汲冢书考》·朱希祖
一、得年 汲冢书所得年月,约有三说:《晋书》卷三《武帝纪》系于咸宁五年(公元二七九年)十月,阎若璩《困学纪闻笺》云《晋武帝纪》本《起居注》,[1]此一说也。卫恒《四体书势》、王隐《晋书·束晳传》[2]则系之太康元年(公元二八〇年),《晋书》卷十六《律历志》汲冢得玉律,亦云太康元年,此一说也。荀勖《穆天子传序》、唐修《晋书》卷五十一《束晳传》则系之于太康二年(公元二八一年),太康十年(公元二八九年)汲令卢无忌所建《齐太公吕望碑》亦云太康二年,此又一说也。 雷学淇《竹书纪年考证》云:“竹书发于咸宁五年(公元二七九年)十月,明年三月吴平,遂上之。《帝纪》之说,录其实也。余就官收以后上于帝京时言,故曰太康元年(公元二八〇年)。《束晳传》云二年,或命官校理之岁也。”案:雷说是也。惟云“吴平遂上之”,恐尚嫌过久。盖出土在咸宁五年(公元二七九年)十月,当时地方官吏即表闻于朝,汲至洛京虽隔黄河,相去不过二三日程,及帝命藏于秘府,至迟必在太康元年(公元二八〇年)正月。否则露积于汲冢,则有散佚之虞,保管于郡府,亦有疏失之虑,何能待至吴平而后献邪?当收藏秘府之时,正大举伐吴之际,军事孔亟,未遑文事。及三月吴平,论功行赏,吴土战乱,尚未全定,故至太康二年(公元二八一年)春始命官校理也。王隐《晋书·束晳传》云:“汲郡初得此书,表藏秘府,诏荀勖、和峤以隶字写之。”可以证明之。三事不同时也。 二、出地 《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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