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身章第四
《文昌孝经》·佚名
真君曰:所谓孝子,欲体亲心,当先立身①。立身之基,贵审其守。无身之始,身于何始?有身之后,身于何育?有挟俱来,不可或昧,当思在我。设处亲身,爱子之身,胜于己身。菩菩乳哺,望其萌芽,冀其成材。寸节肢体,日渐栽培。何一非亲,身自劳苦,得有此身。亲爱我身,如是之切。保此亲身,岂不重大?守此亲身,尤当倍笃。遵规合矩,如前所为。矜骄不形②,淫佚③不生,嗜欲必节。父母之前,声不高厉,气不粗暴④;神色温静,举止持祥。习久自然。身有光明,九灵⑤三精,保其吉庆;三尸诸厌⑥,亦化为善。凡有希求,悉称其愿。兢兢⑦终身,保此亲体,无亏而归,是谓守身。苟失其守,块然⑧躯壳,有负父母,生而犹死。 【注释】 ①立身:安身处世,立身处世。 ②不形:不显露。 ③淫佚:纵欲放荡。 ④粗暴:粗鲁暴躁。 ⑤九灵:指身中的九位神灵。 ⑥三尸:亦称“三虫”、“三彭”。道教认为,人体内有三条虫,或称“三尸神”。 ⑦兢兢:谨慎小心的样子。 ⑧块然:木然无知貌。 【译文】 真君说:所谓孝子,要想体恤双亲的心志,首先应当立身处世。立身的基始,最为重要的是要慎重自己的操守。没有人身的初始之时,我的身体是从何处而来的呢?有了人身之后,身体又是怎幺得以抚育的呢?我有从出生挟持同来的良心,此心不可暗昧,我应当仔细想想。以父母的立场设身处地地想想,父母怜爱子女的身体,胜过爱护自己的身体。艰难地哺乳,期望他渐渐成长,希冀他能够成为有用的人。一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