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卷 禽部(二)
《本草纲目》·李时珍
禽之二 (原禽类二十三种) 鸡 (《本经》上品) 【释名】烛夜。 时珍曰:按徐铉云:鸡者稽也,能稽时也。《广志》云:大者,曰蜀;小者,曰荆。其雏曰𪆪。《梵书》曰:曰鸠七吒。 【集解】《别录》曰:鸡生朝鲜平泽。 弘景曰:鸡属甚多。朝鲜乃在玄菟、乐浪,不应总是鸡所出也。 马志曰:入药取朝鲜者,良尔。颂曰:今处处人家畜养,不闻自朝鲜来。 时珍曰:鸡类甚多,五方所产,大小形色往往亦异。朝鲜一种长尾鸡,尾长三四尺。辽阳一种食鸡,一种角鸡,味俱肥美,大胜诸鸡。南越一种长鸣鸡,昼夜啼叫。南海一种石鸡,潮至即鸣。蜀中一种鶤鸡,楚中一种伧鸡,并高三四尺。江南一种矮鸡,脚才二寸许也。鸡在卦属巽,在星应昴,无外肾而亏小肠。凡人家无故群鸡夜鸣者,谓之荒鸡,主不祥。若黄昏独啼者,主有天恩,谓之盗啼。老鸡能人言者,牝鸡雄鸣者,雄鸡生卵者,并杀之即已。俚人畜鸡无雄,即以鸡卵告灶而伏出之。南人以鸡卵画墨,煮熟验其黄,以卜凶吉。又以鸡骨占年。其鸣也知时刻,其栖也知阴晴。《太清外术》言:蓄蛊之家,鸡辄飞去。《万毕术》言:其羽焚之,可以致风。《五行志》言:雄鸡毛烧著酒中饮之,所求必得。古人言鸡能辟邪,则鸡亦灵禽也。不独充庖而已。 诸鸡肉 【气味】食忌 诜曰:鸡有五色者,玄鸡白首者,六指者,四距者,鸡死足不伸者,并不可食,害人。时珍曰:《延寿书》云:阉鸡能啼者有毒。四月勿食抱鸡肉,令人作痈成漏,男女虚乏。弘景曰:小儿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