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卷 草部(七)
《本草纲目》·李时珍
草之七 蔓草类七十三种,附一十九种 菟丝子 (《本经》上品) 【释名】菟缕(《别录》)、菟累(《别录》)、菟芦(《本经》)、菟丘(《广雅》)、赤网(《别录》)、玉女(《尔雅》)、唐蒙(《尔雅》)、火焰草(《纲目》)、野狐丝(《纲目》)、金线草。 禹锡曰:按《吕氏春秋》云:或谓菟丝无根也。其根不属地,茯苓是也。《抱朴子》云:菟丝之草,下有伏菟之根。无此菟,则丝不得生于上,然实不属也。伏菟抽则菟丝死。又云:菟丝初生之根,其形似兔。掘取割其血以和丹服,立能变化。则菟丝之名因此也。 弘景曰:旧言下有茯苓,上有菟丝,不必尔也。 颂曰:《抱朴》所说今未见,岂别一类乎?孙炎释《尔雅》云:唐也,蒙也,女萝也,菟丝也,一物四名,而本草唐蒙为一名。《诗》云:茑与女萝。毛苌云:女萝,菟丝也。而本草菟丝无女萝之名,惟松萝一名女萝。岂二物皆是寄生同名,而本草脱漏乎? 震亨曰:菟丝未尝与茯苓共类,女萝附松而生,不相关涉,皆承讹而言也。 时珍曰:《毛诗》注女萝即菟丝。《吴普本草》菟丝一名松萝。陆佃言:在木为女萝,在草为菟丝,二物殊别,皆由《尔雅》释《诗》误以为一物故也。张揖《广雅》云:菟丘,菟丝也。女萝,松萝也。陆玑《诗疏》言:菟丝蔓草上,黄赤如金;松萝蔓松上,生枝正青,无杂蔓者,皆得之。详见木部松萝下。又菟丝茯苓说,见茯苓下。 【集解】《别录》曰:菟丝子生朝鲜川泽田野,蔓延草木之上。九月采实,曝干。色黄而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