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十五
《南华真经义海纂微》·褚伯秀
南华真经义海纂微卷之六十五 武林道士褚伯秀学 田子方第三 文王观於臧,见一丈人钓,而其钓莫钓,非持其钓有钓者也,常钓也。文王欲举而授之政,恐大臣父兄之弗安也;欲终而释之,不忍百姓之无天也。於是旦而属之大夫曰:昔者寡人梦见良人,黑色而额,乘驳马而偏朱蹄,号曰:寓而政於臧丈人,庶几民有廖乎!诸大夫蹙然曰:先君王也。文王曰:然则卜之。诸大夫曰:先君之命,王其无他,又何卜焉!遂迎臧丈人而授之政。典法无更,偏令无出。三年文王观於国,则列士坏植散旱,长官者不成德,锁斛不敢入於四境。列士坏植散掌,则尚同也;长官者不成德,则同务也;锁斛不敢入於四境,则诸侯无二心也。文王於是焉以为太师,北面而问曰:故可以及天下乎?臧丈人昧然而不应,泛然而辞,朝令而夜遁,终身无闻。颜渊问於仲尼曰:文王其犹未邪?又何以梦为乎?仲尼曰:默,汝无言!文王尽之也,而又何论刺焉!彼直以循斯须也。 郭注:聊以卒岁,竟无所求,不以得失经意,其於假钓而已。尚同,则和其光尘。洁然自成,则与衆务异。天下相信,故能同律度量衡也。为功者非己,故功成而身不得不退,事遂而名不得不去。名去身退,乃可以及天下也。文王任诸大夫而不自任,斯尽之矣。斯须者,百性之情,当悟未悟之顷,循而发之,以合其大情也。 吕注:知臧丈人之足与为政,得之於其钓莫钓之间,属之以梦,期之以卜而不卜者,上恐大臣父兄之不安,下恐百姓之无天也。用之三年,观於国,其效至於如所言,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