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古今医案按》·俞震
一、是编汇选名医成案,所选必择精当。如江氏《类案》入选颇多,亦不过十之三四,其余仅选十之一二而已。此外,见诸史传及说部杂书,或有新意,或立奇法者,间采一二条,俾广见闻。 一、所选皆有议论、有发明之案,庸浅及怪诞不经者概删去。其有病同而治同,虽出两人,止录一家。同之中,必取前辈。或后辈之阐发胜于前辈,则取后舍前,亦无拘也。 一、治病所凭在脉,故叙证而兼叙脉者始选之。若不载脉象,但侈治验,入选奚益?盖治病之难,难于识病。识病之难,难于识脉也。然集中间收不载脉者,必辨证详明,或治法新奇,或立论高超,不得以不载脉象而弃之。略备数条,以扩识见。 一、前人案中,或涉鄙俚矜夸之语概削去,只存其脉证方论,以为后人认病之法。偶有文繁及词晦者,僭为修饰之。不敢窜改其意,亦仅条达其辞,以便观览而已。知我者,谅不我罪! 一、近日名医有年长于我者,有年少于我者,其治奇病著奇验必录之,今并附入。此皆生平目击,并非得之传闻。若得之传闻者,姑为阙疑,不敢以误传误。 一、成案以年代先后为编次。间有颠倒者,因病情相似,连类以便览,年代所不计也。至于称谓前人,或名或字,或别号及乡里,就人所易晓者称之,不拘一律。 一、是编列为十卷,各分门类,以便查阅。至门类十三科实未能全,只就昔人有成案者选之。每门多寡不拘,会心者闻一知十,可推广得其旨矣。 一、各案引用之方,不能备录,间有附于案中及案后者,恐卷帙繁冗,录亦不详。嗣有《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