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阴符经疏卷上
《黄帝阴符经疏》·李筌
少室山李筌疏 释题:阴,暗也。符,合也。天机暗合於行事之机,故曰《阴符》。 神仙抱一演道章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但观天道而理,执天之道,则阴阳动静之宜尽矣。 疏曰:天者,阴阳之总名也。阳之精炁轻清,上浮为天;阴之精炁重浊,下沉为地。相连而不相离,故列子御寇谓杞国人曰:天积炁耳,地积块耳,自地已上则皆天也。子终日行於天,奈何忧乎天崩?故知天地则阴阳之二炁,炁中有子,名曰五行。五行者,天地阴阳之用也,万物从而生焉,万物则五行之子也。故使人观天地阴阳之道,执天五炁而行,则兴废可知,生死可察,除此外无可观执,故言尽矣。 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物生乎身。 天生五行,谓之五贼。使人用心观执,奉天而行,则宇宙在乎掌中,万物生乎身上矣。 疏曰:五贼者,五行之炁也,则金、木、水、火、土焉。太公注云:圣人为之五贼,天下为之五德。人食五味而死,无有死而弃之者,此五贼之义。所言贼者,害也。逆之不顺,则与人生害,故曰贼也。此言阴阳之中包含五炁,故云:天有五贼。五#2者在天为五星,在地为五岳,在位为五方,在物为五色,在声为五音,在食为五味,在人为五脏,在道为五德,不善用之则为贼。又,贼者,五行更相制伏,递为生杀,昼夜不停,亦能盗窃人之生死、万物成败,故言贼也。见之者昌,何也?人但能明此五行制伏之道,审阴阳兴废之源,则而行之,此为见也;如人审五贼,善能明之则为福,德之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