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医灯续焰》·王绍隆
古有四诊,谓望、闻、问、切也。经以神、圣、工、巧配之。正文八十一,第其言非以脉求证,则问证合脉,仅从事于工巧,而望、闻之法,十无一二。岂以后学庸劣,皆不足与语神圣之道乎?今汇辑补入。至若触类引申,又不止此数条已也。惟同志者属意焉。 [卷十九(补遗)\望诊] 脏腑部分 《灵枢》五色篇曰∶五脏六腑,各有部分。能别部分,万举万当。自额而下阙庭上,属咽喉之部分也。自阙中循鼻而下鼻端,属五脏之部分也。自内挟鼻而下至承浆,属六腑之部分也。自颧而下颊,属肩背手之部分也。自牙车以下颐,属股膝胫足之部分也。 又曰∶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者是也。 [卷十九(补遗)\望诊] 五官 《灵枢》五阅五使篇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 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肾之官也。故肺病者,喘息鼻张。肝病者,青。脾病者,唇黄。心病者,舌卷短、颧赤。肾病者,颧与颜黑。 [卷十九(补遗)\望诊] 诊病新久 《素问》脉要精微论曰∶征其脉小,色不夺者,新病也。征其脉不夺,其色夺者,此久病也。征其脉与五色俱夺者,此久病也。征其脉与五色俱不夺者,新病也。 五色篇曰∶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蕃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其间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见于外。如是者,寿必中百岁。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五脏安于胸中,真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