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已娩

《产论》·贺川玄悦
一 諸論 論曰。俗斷臍帶。必先急系之。以物墜住。蓋恐其或上衝也。殊不知胞衣本自無上衝之理也。莫為是拘拘者而可也。又屬臍僅留三四寸。斷之可也。胞衣小者五寸。大者八寸。孿胎者一尺。又余嘗見其堅如石者焉。 胞衣夏月經一日輒糜爛。如冬月者耐二日。但二三日不得下者。雖稍糜爛。尚無甚害。過此則必須用手法下之。不然貽禍不小也矣。 凡胞衣不下。而醫為下之者。其按腹之法。但當自其小腹按摩之。而切勿按其前腹。如誤按前腹者。則愈按愈縮。而肚帶之斷余。恐復盡入腹中矣。子既下。而胞衣尚在腹內者。其衣附蒂之處。猶反向上。胞衣依附子宮裡。最高處。下之自有法。不知者妄摩其腹。則愈摩愈入。終不能下。此不可不知也。 凡產後三日。必用折衝飲。而無拘諸外症與虛實焉。惡露未盡者。百患立生。危斃可待也。慎之慎之。 腸脫已收後。欲小便者。必須用綿衣抵承而使溺其上也。又宜分開兩踵出尻外而坐。不然恐復出也。用第一和劑調理之可也。 產後發血暈者。率以分娩後輒起步。自動其委食之府。而瘀血之氣挾之。 上逼心下爾。不為輒起行者。血暈莫發矣。不可不知也。 俗習產後。防風冷甚嚴。其愚謹者。至有塞隙墐牖者。往往見人家產後。戶牖密閉。中多設火爐以烈焰逼蒸。遂使產婦血氣逆煽。而致弗救者。不可不以為戒也。產婦唯不可令其下身當風耳。其佗居處飲食。一從其平日而可也。 產後當禁白梅黑豆。蓋白梅酸收。恐使惡露難下也。黑豆之性能消藥氣。恐服湯無效也。 凡產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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