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痘疹精详》·周冠
業醫三要 一要靈變。蓋藥以治病,方隨症立,切不可膠柱鼓瑟,信其書而不泥於書,用其方而不執成方,隨機觀變,加減得宜,方為良醫。 一要小心。蓋小兒不能言語,又無六脈可憑,其腹中之事,全在醫者觀形察色,審聲問症。細細體察,方知其詳。若心粗氣浮,一望即決,鮮不誤人。 一要輕財。醫為仁術,當以救人為急,而時醫偏以獲利為先,一到人家,乘人慌亂,愈出危言,其意以為醫之而愈,則顯其能,可以索其厚謝;醫之不愈,則堪辭責,亦不至於敗名。孰知延醫之際,父母早已心虛,復加恐嚇,於心忍乎?且索利而後與藥,貧人未及應允,小兒已生變症,豈不誤人性命哉?學者切宜戒之。 闢藥室誤人 病因經絡傳變,藥有君臣佐使,毫釐不差,然後可以驅病。無如世之藥室,惟貪蠅頭之利,往往不依分兩,貴者必少與,賤者必多施,君臣倒置,佐使不分,及藥不效,只咎醫者,醫者亦莫能決,反欲更方,豈知前方對症,乃因為藥室誤哉。更可惡者,以無為有,以假為真,戕賊人命,甚於盜賊,雖獲厚利,神必殛之。奉勸藥室,思藥為救命之需,必地道得所,炒製得法,分兩不差,雖重索藥價,亦不為過也。 闢主家怨咎醫人 夫行術之家,一經其手,無限警心。將發熱時,夜臥不安,惟恐症來不順,及痘出人皆順症,不覺喜出眉端,稍有險逆,則已驚心動魄。所以然者,蓋以既任其責,勢難推解,將直言道險,恐受主人之誶,欲隱而不言,又致傍人之誚,食不甘,寢不寐,悉為他人之厄,愁難釋,口難言,猶如自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