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回 安福组成殃民祸国 和议停滞劳众伤财

《民国野史》·佚名
却说安福部首领,除徐树铮外,其次即为王揖唐。当政党初起义的时候,由树铮交给他现洋八十万元,托为办理此事。 这笔现款乃是老段带兵人京讨张勋时,洪宪罪魁要想运动特赦,所报效的军饷。老段因不以为然,所以此款亦存储未用,现在竟被小徐擅自做主挪移,又向揖唐说:“经费倘若不敷,尽管前来支取。”此时各省议员正在初选复选,揖唐密派同党赴各省区设俱乐部,专以收买议员为事,兹将其支部分部章程规则记之如下:(一)各省区支部末成立以前,应于各省区及重要地方,设立通信处,筹备进行,由本部派员组织之。其先后缓急,由部长酌定。(二)蒙古西藏,应照各省区筹设通信处。(三)各省区之通讯筹备员,应由本部各省区在京部员多数公推,经部长之认可委任之,蒙藏亦准此办理。(四)本部委派之筹备员,不以两院部员为限。(五)通讯筹备员,随时可依据本部简章,介绍新部员,加入本部,惟须本人填写志愿书及履历表,汇报本部注册。(六)凡通讯处之部员,如过一百人以上者,经本部审定后,即正式成立支部。(七)通讯处应将进行情形,每月终报告于本部。(八)通讯筹备经费,别以细表定之。 支部规则(一)本部因扩充部务之必要,在各省区及重要地方,设立支部。(二)各支部以本部简章第一条之政纲为宗旨。(三)各支部定名曰某省区安福俱乐部支部。(四)各支部设职员如下:一、主任由本部委任;二、干事长,由各支部选举;三、评议长同。 四、干事同;五、评议员同;六、事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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