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小言十三则
《王国维文存》·王国维
一 今有一厂主,集群职工而谕之曰:汝等各勤汝职,数年后,余将使汝治会计,事少而偿多,足以剂汝今日之劳矣。汝等虽不娴,余不汝责也。群职工大喜,日夜以希主人之所以许之者,事益不治。呜呼!如斯厂者,为职工计,诚得矣;其如一厂之资本何?余以为,今之以官爵奖励人才者,实无以异于此也。 二 今之世界,分业之世界也。一切学问、一切职事,无往而不需特别之技能、特别之教育,一习其事,终身以之。治一学者之不能使治他学,任一职者之不能使任他职,犹金工之不能使为木工,矢人之不能使为函人也。 三 今之用人行政者,则殊异乎是。夫天下之事至繁赜也,所需之人才至纷沓也,而上所以驭之者至简;始则以“洋服”二字括之,继则以“新学”或“新政”二字括之。其所以奔走之者尤简,则以“官”之一字括之。 四 夫治官之事而以官奔走之,犹可言也,然必须所与之官与其所治之事相合,然后在上者能收其用,而在下者能尽其职。今则不然,师范生服务期满,则与以官矣;高等教育之卒业者,亦与以官矣。 五 夫官之名,至广莫也;种类,至复杂也。以能任一事之才,而与以至广漠之名,使之他日治不可知之事,比之厂主之使职工治会计者,其智之相越,盖不远矣。 六 且官之为物,兼劳动与报酬二义。其所受之报酬,即所以偿其同时之劳动,非可以为奖励之具也。如以是为奖励,则人之得之者,必但注意于报酬之一面,而忘其劳动之一面,不然则奖励之谓何矣。且师范生服务期限止于五年,以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