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 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

《汇评金玉红楼梦》·曹雪芹
【陈其泰:“讽和”二字欠明白。】 【王希廉:湘云无别号,若俟题诗时增起,未免生砌。于贾母口中说出“枕霞阁”,后文即取为号,便觉自然。真是一笔不苟。 叙吃蟹情事细密周到,又活动不板。 凤姐与鸳鸯戏言“琏二爷要讨你做小老婆”,暗伏四十六回事。 合欢酒惟钗、黛二人各人一口。映照有情。 菊诗十二首与《红楼梦曲》遥遥相照,俱有各人身分。 《红楼梦》十二曲外,有首尾两曲作起结;《菊花诗》十二首外,有《咏蟹》三首作余音:亦遥相照应。 《咏蟹》三首,黛玉先即焚毁,亦是夭亡之兆。 宝钗蟹诗,虽是讥刺世人,即谓专诮宝玉、黛玉亦可。 宝玉说“我的也该烧了”,又兆将来止剩宝钗一人而已。 第三十三回至三十八回一大段,应分三小段。三十三回为一段,叙宝玉受挞几死,是第二次灾难。三十四、五、六回为一段,写宝玉虽受痛责而情迷如故,中间夹叙钗、黛、袭人、玉钏、金莺、傅秋芳及梦兆情语等事,俱是描写宝玉痴呆。三十七、八回为一段,叙园中结社之始盛,反照将来之渐次离散也。】 【张新之: 此回合上回不能分,统以结三十六回之案。又此回上半,即上回之下半,以诗完题而已。此回下半,乃倒缴三十六回之上半,使之显豁呈露,不可复掩。便是“神游”,便偶“初试”。 自三十五回至此回为一大段,虽四回,而实止三十六之一回,其下半且但为一点“悟”而已,皆宝钗传。世间原有鸳鸯,听情分之自然,何顶结络?闺阁竟生螃蟹,欢姻绿之误合,枉用蹲身。虫儿既入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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