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冤报部
《太平广记钞》·冯梦龙
冤报二 陈岘(出《王氏见闻》)【眉批】厉政破家报。 闽王审知初入晋安,开府多事,经费不给。孔目吏陈岘献计,请以富人补和市官,恣所征取,薄酬其值,富人苦之。岘由是宠,迁为支计官。数年,有二吏执文书诣岘里中,问陈支计家所在。人问其故,对曰:“渠献计置和市官,坐此破家者众。凡破家者,祖考皆诉于水西大王,王使来追尔。”岘方有势,人惧不敢言。翌日,岘自府驰归,急召家人,设斋置祭,意色章皇。是日,里中复见二吏入岘家,遂暴卒。初审知之起事,其兄潮首倡。及审知据闽中,为潮立庙于水西,故俗谓之水西大王云。 卞士瑜(出《法苑珠林)【眉批】以下负钱报。 卞士瑜者,其父以平陈功,授仪同。悭吝,常雇人筑宅,不还其价。作人求钱,卞父鞭之曰:“若实负钱,我死,当与尔作牛。”须臾,卞父死,作人有牛,产一黄犊,腰下有黑文,横给周匝,如人腰带。右胯有白纹斜贯,大小正如笏形。牛主呼之曰:“卞公何为负我?”犊即屈前膝,以头着地。瑜以钱十万赎之,牛主不许,死乃收葬。 崔导(出《潇湘录》) 唐荆南有富人崔导者,家贫乏,偶种橘,约千余株,每岁大获其利。忽一日,有一株化为一丈夫,长丈余,求见崔导。导初怪之,不敢出。丈夫苦求之,导遂出见。丈夫曰:“我前生负君钱百万,未偿而死。我家人复自欺,君乃上诉于天。是以令我合门为橘,计佣于君,仅能满耳。今上帝有命,哀我族属,复我本形。君幸尽去橘树,端居守常,则能自保。不者,天降祸矣。”【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