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秋柳怨

《续结婚十年》·苏青
三十四年双十节是一个最令人兴奋的日子——照规定应该如此说法。早晨醒来我觉得冷冷清清,窗外仿佛有淡弱的太阳光,但只无力透射进房中来。自己住的是公寓的底层房间,虽然也面南,却因前排挡立着庞大的建筑物,把所有的空气阳光都独吞了。于是这里便显得抑郁可怜。在残酷无情的对比下,人家是悍然不顾一切,自己是贫乏、痛苦与含屈。我徐徐披衣起床,知道今天是光荣胜利的庆祝日,应当欢乐,应当笑,但是这笑又该笑给谁看呢?对别人还是对着自己?自己是已经失去一切的了,连最钟爱的儿子元元都给他的爸爸抱去,只落得说句:“留他在这里恐怕不方便吧。”其实是他自己的家中已经有一个“女朋友”了,她的名字叫做春玉,一个普普通通的电报局打字员。唉,我悔不该替他保留房屋,假使没有我,他所仅存的房屋早已顶出去了,到今日又哪里来的与春玉同居之所呢?假使我再度出走时不留给他一切吃着及使用的东西也是,就算剩下个空屋壳吧,又哪里怎够马上像一个家呢?我错了。我以为留下的东西给我自己的儿女的,岂知道鹊巢鸠占,我的孩子们反成了他们的附庸。如今在我的患难之中,他居然又来攫取了我的孩子,老妈妈本来不肯走的,因为我不忍让元元回去后没人照管而受苦,所以苦劝着她也同去了。世界上什么叫做正义感?我不相信他是属于正义方面的,而我却有什么不正义的地方。一个人要吃饭总该不会错吧?只写写这类关于社会人生的文章,根本妨害不着国家民族,又能养活其他许多人,我的过失又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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