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元杂剧的名称和渊源
《元明杂剧》·顾学颉
在中国文学史上,有所谓“汉赋”、“唐诗”、“宋词”、“元曲”,分别代表着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文学特色。“元曲”,就是代表元代的文学特色的。 “元曲”,一般指的是元代戏剧;更确切的名称应该叫做“元杂剧”,因为元代人就是这样叫的。到明代,继承、沿用了元人“杂剧”这个名称,我们称它为“明杂剧”。 “杂剧”这个名称,约始见于晚唐时期。唐文宗(李昂)大和三年十二月,“南蛮军陷成都” [1] 。其后,李德裕为西川节度使,奏明此事时说:“……蛮共掠九千人,成都郭下成都、华阳两县只有八千人,其中一人是子女锦锦,杂剧丈夫两人,医眼大秦僧一人,余并是寻常百姓,并非工巧。……” [2] “杂剧丈夫”,即搬(扮)演杂剧的演员;他的身份,与一般百姓不同。此时,杂剧演员被掳去,可见“搬演杂剧”在这件事以前早就有了;它的存在,可能很早。 但是,“杂剧”最初是一个总的、概括的名称,意即各种各类的戏、杂戏(命名略近于更早的“百戏”)。宋、金两代也都有杂剧;但所包括的内容,仍然不是纯粹的戏剧。到了元代,各种条件成熟,在前代歌舞剧、滑稽剧和讲唱文艺的基础上,发展成为真正、纯粹的戏剧。于是仍旧沿用了“杂剧”这个名称,到后来便单独占用了这个名称,并把它的含义、范围,明确地限制专指正式戏剧,而不包括戏剧以外杂耍等类的技艺。“元杂剧”这个名称,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又因为它虽然包括唱、白、表演等内容,但以唱曲子为主,所以后人又称…